各院(系):

2017年春季学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流生报名选拔工作已启动,其接收计划的基本情况如下:

学院名称 开放专业 接收人数上限 接收年级 选拔条件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 大二、大三 满足我校基本条件后,在所在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0%以内。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大三 年级30%以内
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自动化 10 大二、大三 满足我校基本条件后,在所在学校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
航空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程力学 10 大二 本科一年级数学类课程80分以上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10 大二 排名前30%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5 大一、大二 满足我校基本条件后,在所在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0%以内,专业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
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 生物医学工程 5 大二、大三 专业排名前30%
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车辆工程 10 大二、大三 学生的核心课程排名在本专业前20%
交通运输 10 大三 思想品德优良,成绩排名在专业总人数的前15名的学生
土木工程 10 大二、大三 在原学校专业排名前50%
宇航学院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航天)
2 大二、大三 学生成绩优秀,一学年成绩排名在前30%
飞行器动力工程
(航天)
2 大二、大三 学生成绩优秀,一学年成绩排名在前30%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2 大二、大三 学生成绩优秀,一学年成绩排名在前30%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 5 大二、大三 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50%以上
(测控技术与仪器)
(探测制导与控制)
(光电信息工程)
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 应用物理学 2 大二、大三 专业排名前60%内
核物理专业 2 大二、大三 专业排名前60%内
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5 大二、大三 本专业算术平均分排名前30%的学生

请有兴趣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校交流学习的同学登录其学校主页了解各相应专业的介绍及课程信息,填写附件1和2,提交签字纸版。

点击了解交流学校课程替代关系,不在替代关系表内的替代申请需填写附件3,直接提交电子版。

申请学生填写完毕后请于12月19日17:00以前将申请材料(附件1、2的电子版及签字纸版,附件3的电子版)交至所在院(系)教学秘书。

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17:00之前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附件1、2、4)汇总交至教务处,我们将于12月23日左右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联系人:熊明艳 63603497 myxiong@ustc.edu.cn

教务处
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