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教务系统尚未支持手机操作,请不要使用手机进行选课、退课等重要操作或申请。

一、 选课及相关申请:选课前先核对本人基本学籍信息,如需调整院系、专业、方向等信息,请联系本院系教学秘书。

(1) 选课分为预选、系统抽签、补退选等各阶段。选课结束后不再受理选课、退课、换班、缓修等申请。

二、 成绩及相关申请:

1. 成绩查询:

(1) 成绩录入: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学生名单如有成绩空缺,任课教师将无法提交,请同学们按任课教师要求及时上交作业等材料;

(2) 成绩审核:任课教师提交成绩后,开课院系教学秘书审核入库,学生就可以看到自己的成绩;

(3) 成绩核对:为了减少选课不明确造成的麻烦,请各位同学在选课结束后,务必核对本人的选课结果,否则期末出现没选中的课无法录入成绩、以及选中未退选的课程出现“旷考”的情况(期末不再处理此类由学生本人原因造成的无法录入或“旷考”情况)。

2. 放弃课程成绩:

(1) 申请:放弃课程成绩在校期间只有两门次(两门课程各用一次或同一门课程使用两次),一旦审核通过,不能撤销,请慎重选择。

(2) 及格重修:已及格课程重修必须使用放弃课程成绩。例如:单变量微积分第一次55分,补考60分,后来用已及格重修获得75分,要想将55分和60分的成绩都放弃,必须使用两次机会;如果只想用一次机会,只能放弃补考的60分,55分依然保留。

(3)必修课放弃课程成绩必须在获得学分后才能放弃原有成绩;

(4) 成绩表(单):所有成绩记录在成绩查询浏览时都予以呈现,包括缓修、缓考,以及放弃成功的课程成绩,这样便于学生了解自己相关情况。放弃成功的课程成绩,操作状态栏为“覆盖”,该成绩不参与GPA计算,不在成绩表(单)中显示;缓修、缓考的课程获得学分后,不再在成绩表(单)中显示。

3. 成绩补报和修改:

(1) 说明:成绩补报和修改是针对教师或教学工作人员因偶然失误造成学生成绩存在误差而采取的纠正措施,所有申报材料需经各级教学行政部门审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说明;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所报成绩予以撤销,并将相关人员纳入不诚信名单。

(2) 流程:学生或相关人员发现成绩有异议后,可先到开课院系教学办公室咨询教学秘书老师,若情况属实,有相关支撑材料,可在网上申请,打印申请表格后,由任课教师签字认可,经开课院系教学秘书,教学院长和教务处领导审批后,方能入库。

三、 大研计划(大学生研究计划):

(1) 一年级和四年级学生不具有大研计划申请资格。每个学生一学年只能申请一项大研计划,且一人一题。

(2) 学生申请课题有两种方式:⊙与愿意接收大学生研究计划的导师联系,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和科研课题后,在系统上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查询教师发布的课题信息,联系感兴趣的导师,导师同意接收后,“选择确定”对应的课题,等待导师审核。

(3) 课题审核:学生提交申请后,课题申请界面的院系审核和导师审核,均为“待审核”状态。学生应及时联系导师,请导师登陆系统及时审核确认。导师同意学生的申请,则“审核通过”;如果不同意则 “审核不通过”。

(4) 导师审核:导师审核后,在学生端导师审核状态就变为“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状态。若导师审核不通过,学生就要重新提交申请,联系导师审核。

(5) 院系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院系再进行审核。在学生端院系审核状态就变为“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状态。凡院系审核通过的就正式立项,学生的项目信息才能生效。

(6)中期检查和结题申请:大研计划中期检查和结题申请的申报审核流程与课题申请的流程基本相同。只有导师审核通过和院系审核通过后,学生才能参加结题答辩,获得大研成绩。

(7) 导师课题数限制:导师每期带大研计划数量有限制,教授职称8人;副教授5人;讲师3人。

(8) 课题申请时间为每年五月(暑期计划)和十一月(学期计划);中期检查时间每年八月底;结题时间每年十月初。

四、 毕业论文:

(1) 四年级以上在籍学生才有资格申报毕业论文课题。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项,且一人一题。如个别三年级学生要提前毕业,经院系审核达到毕业资格条件,报教务处批准后再受理。

(2) 申请与审核:毕业论文的课题申请、中期检查和结题申请的申报审核流程与大研计划项目的流程基本相同。

(3) 导师课题数限制:导师带毕业论文数量有限制,教授职称8人;副教授6人;讲师6人。

(4) 课题申请时间为每年十二月下旬到第二年三月初;中期检查时间每年五月;结题申请时间每年六月初。

五、补考与免修:

(1) 时间安排: 开学补考安排在每个学期的第1~2周;免修考试安排在第2周。

(2) 考试流程:学生网上申请→开课院系安排时间地点→考试开始→考试结束一周内由负责教师录入成绩。

(3) 注意事项:补考报名成功的同学必须参加考试,如果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取消申请,否则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将严格按照“旷考”记录成绩。

(4) 问题反馈:如果遇到考试时间冲突,请及时向教学秘书反映问题,以便教务处协调调整。

(5) 补考与重修:不及格课程补考通过后,成绩一律记为60分。不及格课程重修按实际分数记录成绩。如果补考及格后再重修,按及格重修处理。

六、 综合教务系统联系方式:

网址:jw.ustc.edu.cn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 学生、教师登陆密码问题直接联系本单位教学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