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年秋季学期院级境外交流学习项目和个人自行申请的境外学习项目申报及申请工作启动,通过“本科生境外交流管理系统”完成相关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本科生登录入口:http://jwjl.cmet.ustc.edu.cn

特别提醒:申请过程中如需添加交流单位,请务必下载对话框右侧的参考文件,根据已经整理出的交流单位名称进行填写,如文件中没有的则按照”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的格式进行填写!务必选择正确的交流年份和学期。

一、关于项目申请

1、秋季学期院级境外交流学习项目

如学院计划组织选派本科生于2018年秋季学期赴境外参加交流学习活动,请相关负责老师致电教务处(63601763)说明交流活动情况。随后,负责老师需登录“本科生境外交流管理系统”,选择目标项目,填写项目信息后发布项目。请负责老师根据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实际工作需要和学生需求,及时做好项目发布工作。

学生在学院发布项目后可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所要申请的项目,进入项目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

2、秋季学期个人自行申请的境外学习项目

学生登录“本科生境外交流管理系统”(首次登录需完善个人信息),进入系统后,在“个人与项目”栏创建自定义项目。发布后进入申请流程,详见附件1。学生需根据实际交流内容选择交流属性,并上传交流单位或导师出具的官方邀请函。关于学期课程学习项目,学分转换相关见附件4(附件4不适用于3+2项目,参加3+2项目学生学分认定事宜将通过邮件通知到学生)。

秋季学期境外学习计划需严格按照我校教学管理规定,在不影响本校本科学习的前提下赴境外参加各类交流活动。如申请2018-2019学年内一学年的境外学习活动,请按照本次通知的相关事项完成申请,交流学期选择“秋”,交流时间按照计划交流时间填写(如“2018年9月1日-2019年5月30日”)。根据实际学习时长,学校提供相应资助且提供资助不超过4个月。

相关学院教学秘书登录系统,审核本学院申请学生信息,补充学生GPA、学院排名等信息。学院在完成学生选拔和推荐工作后,明确推荐意见并确认学生获得境外交流单位录取后,在系统完成相关审核工作。

截止时间:2018年7月17日

二、关于资助审核

学生登录系统查看已申请项目,申请资助审核。根据我校暂行资助原则进行审核,成绩排名在学院年级前30%的学生参加暑期研究实习项目按照资助原则获得资助(资助内容为往返旅费+每月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奖学金标准的80%进行发放,所有资助均在完成交流学习后发放),其他学生经学院评审明确资助内容。教务处根据学院评审意见在系统中填写资助审核结果。通过审核后,学生可自行打印资助证明。

各学院制定资助评审办法,组织评审。需经学院评审明确资助的学生,请按照学院要求完成相关申请工作。

学生按照要求完成交流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后,可办理资助发放。流程详见附件2

三、关于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

学生需于行前按照教务处和国合部的相关要求和管理规定完成行程报备和出境审批。学生抵达交流单位后,登录“本科生境外交流管理系统”进行抵达报备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实习计划和导师评价表(仅针对参加研究实习项目的学生)。注意事项详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赴境外参加交流活动须知》。我校国合部部制定的关于赴境外参加交流活动的相关管理文件,请登录国合部网站查询。

四、关于学院管理工作

各学院于2018年7月17日前导出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包括秋季学期院级境外交流学习项目汇总表和个人自行申请的境外学生项目学生信息汇总表),将两份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老图书馆217室。

请相关负责老师根据相关工作的时间节点及实际工作需要和学生需求,及时做好项目发布、线上审核以及资助评审工作。

项目申请及资助审核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

联系人:杨阳 63601763 judyyang@ustc.edu.cn

教务处
20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