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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2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工作,通过学院、学校的评审推荐和审核批准公示,已顺利完成。2012年我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批准“创新训练计划”项目188项;“创业训练计划”项目7项;“创业实践计划”项目5项。现将批准项目予以公布。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凡属数学类、管理和人文类,或项目人数为一人的项目批准金额均为一万元;其他项目批准金额均为两万元。鼓励学院和导师对参加人数超过两人的项目按人均一万元配套投入。
2、“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每个项目批准金额为两万元;“创业实践计划”项目,每个项目批准金额为十万元。“创业实践计划”项目实施前必须与合作企业签署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知识产权、收益分配等事宜。鼓励学院和企业对“创业实践计划”项目进行配套投入。
3、为了对“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做到有序管理,学校特制定了“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所有项目均应按此办法管理执行。特别重申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学生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经费使用权归项目主持人,但需经指导教师的审核批准;办公经费、通讯费、劳务费、餐饮费等不得在项目经费中开支。“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经费将分两次下拨到学院,立项后下拨一次,中期检查合格后再下拨第二次。“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经费统一在教务处管理。
4、项目实施前,请各学院召开项目成员会议,明确项目实施、经费使用等注意事项,发放“项目经费使用本”和“项目记录本”,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这将作为项目结题的重要材料。
5、教务处与我校网络中心达成意向,网络中心大学生创业实践平台可提供支持和帮助。“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凡是利用互联网进行创业训练的均可使用此平台。
特此通知。
教务处201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