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23年春季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辅修专业报名工作已启动。

1、开设专业

化学,管理科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生物科学,大气科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新媒体。

2、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 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请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在综合教务系统选课。

3、报名资格要求:

  1. 主修专业课程学有余力,要准确把握自己的需求,充分了解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的要求。
  2.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3. 学生可在本科二年级至三年级每学期选课前,申请注册辅修学籍。

4、选课及成绩管理规定:

选课规定:

学生按照拟选专业的辅修培养计划,通过综合教务系统选修相应课程。

成绩规定:

  1. 课程成绩加“辅修”标记,不参与主修专业 GPA 计算。
    选课、退课及成绩记载等规定与主修专业课程一致。
  2. 学生注册辅修学籍之前所修读的相关课程成绩,不得转为辅修课程成绩。
  3. 在学生主修专业毕业当学期,学校组织辅修毕业资格审查。未用于申请辅修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的学分,学生可申请部分或全部转为主修专业成绩。成绩一旦转出,不得转回辅修。

5、证书申请:

辅修学士学位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未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或专业辅修证书。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达到辅修要求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辅修学士学位开办院系提出证书申请,并根据辅修学分数缴纳修读费用。开办院系对学生进行辅修毕业资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

  1. 满足主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且完成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及毕业论文者,授予辅修学士学位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2. 选修辅修学士学位未达学分要求,但获得 20 学分以上(含 20 学分)者,发给相应专业的辅修证书。

6、管理文件:

参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教字〔2020〕11号)执行。

联系人:

教务处:郑老师(63602995)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务处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