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科竞赛是本科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具备“理实交融”创新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根据《教字[2023]27号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24年春季学期我校本科生竞赛成果申报及成绩选择工作即将启动。具体流程参照附件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成果申报

1. 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2日

2. 认定细则:自2024春季学期开始,自由选修学分中,大研、大创等"项目制活动"有效学分上限为4; 学科竞赛等"专项活动",有效学分上限为4。原则上,国际级和国家级竞赛,省部级竞赛和校级竞赛分别对应自由选修学分中"专项活动"的4学分,2学分和1学分,各类评分等级不高于以下标准:

“专项活动”学分 竞赛等级 获奖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注:无特等奖的竞赛评分等级依次提高:奖项名称不同的竞赛评分等级参照表格依次对应。
4 学分 国际级和国家级 A+ A A-
2 学分 省部级竞赛 A A- B+
1 学分 校级竞赛 A- B+ B

3. 具体流程:

学生参加在认定列表内的学科竞赛并获得相应奖项后,可根据竞赛项目类别与等级以及获奖情况,在综合教务系统“竞赛管理”中的“竞赛成果登记”填写获奖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申请相应学分(自由选修类)。具体填写说明见附录

竞赛归属单位(组办、协办或组织竞赛报名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也可以统计需要兑换竞赛成绩的学生名单与获奖情况,并批量录入成果、上传证明。

注:由于成果申报必填内容进行了更新,2023年秋季学期摸排到提交竞赛成绩申请的同学需要重新进入系统进行申报填写。此外,RoboGame比赛国际遗传工程大赛(iGEM)之前均由归属院系统一申报,请获得上述竞赛奖项的同学先与学院确认,以免重复申报。

二、成果申报审核

1. 院系审核:

学生的修读院系或竞赛归属单位需要对学生申报的竞赛成果进行审核认定,确保成果情况属实;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竞赛归属学院上报的成果数据不需要院系审核。

2. 校级审核:

教务处负责对所有完成院系审核的数据进行校级审核即最终审核;通过审核的成果将进入成绩选择模块,最终全部显示成绩单。

三、竞赛成绩选择

1. 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6月8日-2024年6月12日

2. 认定细则:“专项活动”成绩采用五等级评分制,可多次记录,成绩绩点计算依次取高规定时间内,学生可以选择参与GPA计算的竞赛条目。

3. 具体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在“竞赛管理”中的“竞赛成绩选择”中,可以勾选需要参与绩点计算的竞赛成绩,并通过系统计算参考GPA,或重置勾选情况。确认最终参与GPA计算的竞赛成绩与参考GPA后,点击“提交入库”,即可获得所选的成绩与学分(未勾选的成绩将无法获得对应成绩和学分,仅会在成绩单上显示)。

注: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选择,则将全部通过审核的成绩参与GPA计算。

特此通知。


附录

竞赛成果申报填写说明

注:如果学生或学院在填报过程中发现有竞赛级别、竞赛奖项或其他系统选择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咨询竞赛归属单位或联系教务处李婧雯老师(ljwen@ust.edu.cn)。

系统申报字段 字段填写说明
竞赛名称 下拉,从竞赛目录内选择。如选择“其他”,可以填报非目录竞赛获奖,但无法认定成绩和学分。
竞赛全称 请按以下规格填写:竞赛届数+竞赛名称+竞赛等级+赛道,例如: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非数学A类);第48届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沈阳)。
组织单位 实际组织单位,以获奖证书等官方文件为准。
竞赛届数 竞赛召开的累计排列,以官方通知为准;如没有可以填写年份。
参赛时间 实际比赛的时间,精确到年月。
竞赛级别 下拉选择;“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
竞赛奖项 系统内下拉选择;以实际奖项名称为准。
指导老师 如有请填写,填写后老师可以获得实践教学工作量。
获奖时间 以官方公布获奖名单时间为准,精确到年月。
是否团体 团体或单人比赛。
是否成绩单显示 如选择“是”,则进入成绩审核流程,审核通过后进入成绩选择列表,并可以显示成绩单。如选择“否”,则仅作为成果统计数据,不进入审核流程,不认定学分和成绩。
成绩记载学期 请以“获奖时间”对应的学期进行选择。
认定学分 系统自动转化,同竞赛目录。
认定成绩 系统自动转化;学院申报时可以另行填写。
证明附件 需要上传可以证明本次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或官方发布的获奖名单等。
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