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24年秋季学期2023级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报名工作已启动,报名对象:2023级本科生。
一、开设专业
化学,管理科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生物科学,大气科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新媒体。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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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上报遴选条件:2024年6月25日—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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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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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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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综合教务系统报名
三、报名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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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修专业课程学有余力,要准确把握自己的需求,充分了解辅修学士学位培养计划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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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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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可在本科二年级至三年级每学期选课前,申请注册辅修学籍。
四、选课及成绩管理规定:
选课规定:
学生按照拟选专业的辅修培养计划,通过综合教务系统选修相应课程,选课时间和主修课程一致。
成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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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成绩加“辅修”标记,不参与主修专业 GPA 计算。
选课、退课及成绩记载等规定与主修专业课程一致。 -
学生注册辅修学籍之前所修读的相关课程成绩,不得转为辅修课程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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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生主修专业毕业当学期,学校组织辅修毕业资格审查。未用于申请辅修学士学位或辅修专业的学分,学生可申请部分或全部转为主修专业成绩。成绩一旦转出,不得转回辅修。
五、证书申请:
辅修学士学位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未取得主修学士学位的不授予辅修学士学位或专业辅修证书。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达到辅修要求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辅修学士学位开办院系提出证书申请,并根据辅修学分数缴纳修读费用。开办院系对学生进行辅修毕业资格审查,根据审查结果:
(1)满足主修专业学位授予条件,且完成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及毕业论文者,授予辅修学士学位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2)选修辅修学士学位未达学分要求,但获得 20 学分以上(含 20 学分)者,发给相应专业的辅修证书。
六、管理文件:
参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及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教字〔2020〕11号)执行,
联系人:
教务处:郑老师(63602995)
教务处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