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使得同课程(指课程名称及课程分型相同的课程)不同课堂的授课都能够按照教学大纲进行,并使得同课程不同课堂学生的考试成绩具有可比性,按照学校要求,自2012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开始,对公共基础课、学科群基础课、专业核心课试行同课程统一出卷(公选课、体育课、实验课除外)。课程组可以根据教师实际授课的情况,采取试卷内容完全一致或试卷内容部分一致(共同试题部分的分值应占卷面总分值的一半以上)两种形式。

同时,每门课程要求各课程组准备难度、广度、深度等方面相当的两份试卷,由教务处随机选定一份试卷作为期末考试卷(称为A卷),另一份作为该课程的补考试卷(称为B卷),A、B两卷交教务处留存。

因期末考试不及格参加补考者,补考卷面成绩在60分(含)以上,补考成绩计为60分;补考卷面成绩在60分以下,补考成绩按卷面实际成绩记载。因特殊原因经教务处批准未参加期末考试者,可参加B卷的考核,考核成绩由卷面成绩、平时成绩综合计算后给出。

以上规定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周开始试行,自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本通知全面试行。

教务处
20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