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系):
从我校实行教学督导制度以来,教学督导工作对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规范教学行为等发挥了积极作用。鉴于本届校本科教学督导组的四年任期临近结束,学校拟开展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换届工作,现将此次换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学校教学督导成员构成应尽量覆盖本科教学所含学科,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结构并可参考《建议名额分配表》(附件一)推荐人选,推荐条件如下: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坚持教书(管理)育人,思想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原则性强。
2.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长期从事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熟悉教学规律,教学经验丰富,有充足时间和精力参与教学督导工作的我校教师。
4.现任督导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连续聘任。
二、校本科教学督导的工作内容如下:
1.有计划地深入教学第一线,收集有关校风、教风、学风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检查发现影响教学质量的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等问题,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开展教学巡视,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等教学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有关院系及相关职能部门反馈信息;
3.针对学校关注的重要教学改革和建设工作进行理论和实证性研究,为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4.深入院系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的教学工作经验,反馈教师、学生和学院领导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联系并指导院(系)教学督导组的工作;
5.按学校和教务处的安排,参加与教学督导有关的临时性工作。
三、聘期四年,可连续聘任。
四、请认真填写《校本科教学督导推荐表》(附件二),并于2015年6月16日前将推荐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
联系人 李晶(电话:63600396,mail:wljs@ustc.edu.cn)
附件一:各单位建议名额分配表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教务处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