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开展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年报工作的函》(教高司函〔2012〕44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工作特点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年报要点,请有关单位上报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的相关材料,现将需要报送的材料要求通知如下:
一、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包含教材、讲义、教辅材料等)的建设情况及经费支持情况。
二、教师及研究人员从事文化素质教育的理论研究、参加相关学术研讨会、承担研究课题和教改项目、发表论文、报告或专著的情况。
报送格式见附件2,统计时间为1999年至今。请将纸质材料一份于5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办公楼237办公室),电话3607109,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snowyang@ust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2:报送表格
教务处201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