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2024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及答辩工作即将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时间安排
4月29日—5月13日综合教务系统开放。项目负责人选择答辩单位、填写提交并打印结题申请表,项目组撰写结题报告或论文并在教务系统上传;导师登录系统审核。5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答辩、成绩录入、推优工作。推优及成果填写“项目成果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5月26日前反馈教务处。
二、结题报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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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报告封面格式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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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训练项目结题报告或论文要求有中英文摘要、目录,内容按科研课题总结报告撰写(正文由引言部分[可选]、主体部分、结论部分、总结与展望、参考文献等结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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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要求有中英文摘要、目录,撰写内容按创业计划书的形式,主要包括项目来源背景、概况、行业及市场分析、商业管理模式、生产运营和成本、创业团队、投融资方案、风险预测及效益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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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实践项目的结题报告撰写应该在上述创业计划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本项目取得的成效。
三、答辩要求
- 答辩组应组织不少于三位中级职称以上老师(指导老师除外)负责答辩。学生参与答辩需要携带结题报告、导师签字的结题申请表等材料;答辩组结合项目成果(含论文或专利)、答辩展示、工作进展等进行给分,并在结题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并签字。创业实践项目应选择答辩单位为教务处,由学校统一安排答辩。
- 答辩材料存档:所有项目结题材料交到学院教学办存档至少五年。材料包括:结题报告或论文(成果证明、录用函等)、项目记录本、经费使用本、结题申请表(导师、学院签署意见或加盖教学院长签名章、答辩组签字)等。为进一步提升实践教学质量,请答辩时留意报告完成优秀(格式或内容)、科研成果优秀的学生,由学院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送教务处。
- 答辩成绩及推优:答辩成绩可作为大学生研究计划项目记载,成绩优秀率、校优率分别不超过学院本次结题项目数的50%、15%。教务处给予校优同学额外奖励。
四、通过结题的学生每位奖励500元,由学院统一在学校财务处非在职人员劳务申报系统中按学号姓名填报打印相关清单,送财务处办理审批手续发放进卡,领款事由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学生奖励”,经费从学院大创经费指标卡中支出。项目结题后经费停止使用;使用项目经费购买的图书资料、设备仪器等都应交还院系或实验室。
特此通知。
教务处2025年4月28日